□鹰远目前,全国“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进入第四拨次,重点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日前,广西柳州市柳城县交警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辆严重超载的校车,19座的校车竟塞进35人,其中有33名为儿童。(9月14日《柳州晚报》)19座无牌校车竟载35人,令人后怕,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毋庸置疑,校车作为中小学生 、学龄前儿童上下学的交通工具,在保障孩子安全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虽然,针对“黑校车”、超载校车等违法问题,柳州交管部门也是连年多次治理,但是校车超载 、超速等现象仍没有杜绝。
近年来,各地校车交通事故频发,校车交通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受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当然,积年累月的校车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完满解决,显然不能轻易归咎于某一个职能部门。笔者以为,保障校车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校车管理混乱,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不仅需要进行统一规范,而且需要体现政府的责任。
如美国,在校车管理方面就有着很浓的“政府垄断”色彩,即在法律方面给予了硬性规定,如规定校车必须由专业厂商制造,载客量 、安全系数都有严格要求;校车司机必须由特别专业的司机担任;校车行驶过程中享有某些特权,比如两条行驶道的路上,任何车辆不许超越校车,只要校车停靠在路边上下乘客,它旁边的车辆都要停驶且保持车距等。同样,美国的处罚措施也是严厉的,“黑校车” 、超载校车现象都是要受到法律追究的。
虽然,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小学生校车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已正式实施5年了。但笔者认为,“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只是保障学生安全的一个方面。“校车国标”要为孩子撑起一把保护伞,更应多管齐下,全方位地治理整顿,同时应辅以相应的法规制度来规范校车的运营。而目前,各地对于校车安全管理措施缺乏长效性,导致校车交通安全治理在总体上仍处于困难境地。
然而,校车承载着太多的责任。如何构建校车安全工程?有专家建议,借鉴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制定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各地结合实际统一购买 、规范管理。资金由政府财政专项供给,各地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全面推动“校车安全工程”,并和校舍安全工程一样,设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民众监督。笔者认为,作为国内相对经济较发达柳州市,理应可以迈出示范的步伐,不妨在全国率先启动建设“校车安全工程”。要知道,校车安全与民生利益息息相关。
当然,这首先需要政府在这方面舍得投入,各级政府需要拿出气魄来改变现状,把打造安全 、高效的校车视为一项重中之重的民生工程来抓好落实。同时,对于校车管理还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完善的校车制度,以及监管校车运营,建立问责制等有关配套制度,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保护,不断推进 、巩固校车安全工程。而只有把少年儿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彻底解决好校车问题,才是真正以人为本,“关心下一代”、“教育兴国”也才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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