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柳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上述2宗地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征地成本及公开交易前期费用等,不包含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 、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 、通讯 、自来水 、排水 、燃气等) 、人防设施 、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 、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若竞买人不是柳城县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柳城县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二)凡在报名截止日期时,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违规囤地 、已经竞得土地不按时开工 、竣工的 、闲置土地的,有其他不良诚信记录以及有行贿记录的单位不予受理竞买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11日起到柳城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03号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一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21日,到柳城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2月21日17时3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城县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03号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一楼);
挂牌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08时至2015年12月23日15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城县大埔镇河东大道103号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一楼
联系电话:0772-76155101
柳城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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