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乔晓莹 本报通讯员 骆丽丹
清官难断家务事。作为广西家事少年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之一,柳城县法院今年初成立了全区首个获编制的家事少年审判庭,进行积极探索。
日前,记者走进柳城县法院设在凤山镇的家事少年审判庭,映入眼帘的是色调温暖的灯光、以“家”为主题的对联、会客厅式的审判庭、温馨舒适的调解室……若不是墙上挂着的庄严国徽,很难想象这是法庭。这样的设计,体现出了人文关怀与司法柔性。
不仅在完善硬件设施上下功夫,该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还依托“妇女儿童维权岗”平台,将家事案件、人员归口管理,抽调经验丰富的女法官专审家事案……一支专业的家事少年审判团队也逐渐成长起来,护卫着千家万户的和谐与稳定。
温情办案 延伸审判职能
今年1月,柳城县一位姓吴的女士来到家事少年审判庭诉请离婚,这是她第三次因婚姻纠纷来到法院。
原来,吴女士的丈夫覃某在2005年的一场交通事故后造成身体残疾,心情抑郁,经常对她谩骂殴打。难以忍受的吴女士此前两次来过法院,并从2012年开始,与覃某分居。时至今日,夫妻感情早已名存实亡。
为了消除两人之间的隔阂,法官邓颖慧开展了庭前调解,以拉家常的方式分别找双方当事人进行疏导和说法释理;考虑到覃某出行不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安排到覃某家中开庭审理。
尽管案件最终判定双方离婚,但是经过邓颖慧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在抚养小孩的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说起办理家事案件的心得,邓颖慧深有感触:“对于进入家事少年审判庭的案件,我们都尽量把审判工作做细,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帮助当事人化解纠纷。”
调解前置 多元化解纠纷
针对目前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关系类诉讼纠纷不断增多的现状,家事少年审判庭把调解作为家事审判的前置措施,将审判和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形成具有特色的网格化排查、远程网上立案、委托调解、委派调解和专职调解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模式。
当地一对60多岁的再婚夫妇钟某、韦某,结婚不到一年,便跑到法院闹离婚。“面对这起离婚纠纷,我们并没有马上立案,而是委托妇联的同志先行调解。”法官张敏说。
经过县妇联同志3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这段黄昏恋以好聚好散的方式告终。
如今,在柳城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受理家事案件的调解率已达67%;在今年已结案件中,委派调解28件,委托调解6件,专职调解32件,调解成功率78%。
遏止家暴 修复婚姻关系
5月6日,满身伤痕的刘某来到家事少年审判庭,打算通过打官司解除与丈夫杨某的婚姻关系。
在认定刘某长期受到家庭暴力后,法官姚静云依法向杨某开出了“人身保护令”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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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同日,法院还将这份裁定书送达至当事人居住地的村委会及派出所,并就如何监督杨某日后的行为等进行沟通。
拿到“人身保护令”时,杨某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悔意,并向妻子认错,请求原谅。“家庭暴力所留下的伤疤随着时间可以慢慢愈合,但破碎的心很难修复。”姚静云告诫杨某,家庭成员间在发生矛盾纠纷时,应当真诚沟通,认真检视自我,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接受采访时,姚静云感慨地说:“其实,法官在处理涉及婚姻家庭等家事案件中,不仅是裁判者,还要当好协调者,帮助当事人修复婚姻关系。”
设立家事少年审判庭后,柳城县法院实现了对相关案件的分流,提高了家事案件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和审理效率。而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也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县级层面的工作领导小组,政法委、宣传部、法院、公安、司法、妇联等多部门联动;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等。“这些都促使家事少年审判庭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让更多群众能从‘柔性\’的家事审判感受到人文关怀,最终以‘小家\’和睦促社会大家庭之和谐。”柳城县法院院长张华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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