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县城建监察大队将取缔占道经营的水果摊□记者潘贵华晚报讯柳江县城建监察大队收费以后,批准一个水果摊在县城主干道的人行道上搭棚占道经营。
昨天,晚报06版以《交钱竟可占道经营》为题,
对此进行了舆论监督报道。该报道引起了柳江县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当天下午,柳江县城建监察大队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对该水果摊予以取缔,同时建议摊主到正规市场经营。
该大队梁副大队长说,该水果摊的摊主以前是年节时进行季节性临时摆卖,后来,有社区负责人找到监察大队,提出该摊主家庭生活困难,监察大队经过研究,于今年初批准同意其在不影响交通和消防的情况下设摊摆卖,并每月收取费用300元。
梁副大队长承认,遇有涉及市容市貌的检查,这个果摊均被要求停止摆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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