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年仅20岁的柳江县土博镇男子韦林红伙同覃辉春与覃献勇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案发后,韦林红居然冒用其弟的名字逃避警方追查,甚至两次入狱都未被发现。
2011年,市公安局柳南分局通过“迂回战术”,做通其家属工作,这才将一直冒名生活的韦林红抓获归
案(2011年10月晚报曾
报道)。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记者李澜通讯员卢桂巧经公诉机关查明,2000年12月3日下午6点许,韦林红伙同覃辉春
(另案处理)经预谋后,携带砂枪、“剥皮刀”,以搭乘阿康的摩托车为由,将其骗至原基隆开发区门头菜市东南方向约1公里处的旧机场跑道上,对阿康进行抢劫。覃辉春持刀刺伤阿康身体多处,致其当场死亡。仅过了3天,在6日晚8点许,韦林红又伙同覃辉春 、覃献勇(另案处理)窜至原西鹅乡上桃村北面的竹林旁,削好竹棒作为凶器伺机抢劫。当阿森驾驶一辆助力车搭乘阿峰经过时,覃 献勇发出信号,韦林红与覃辉春等人即上前对阿森两人进行殴打。韦林红先用竹棒连续打击阿森头 、颈部,将阿森打倒在地,覃辉春则用砂枪向阿峰腹部开枪打伤。随后,三人又对阿森两人进行殴打,直至两人昏迷。后经鉴定,阿森严重颅脑损伤并大出血而死亡,阿峰则构成轻伤。
同年12月底,覃献勇 、覃辉春先后落网,随后覃辉春因身负多起抢劫案并有致人死亡等性质极其恶劣的罪行,被法院判处死刑;覃献勇也因多项抢劫 、盗窃等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4年。然而,韦林红一直逍遥法外,一躲便是11年。
原来,韦林红在案发后一直冒用了亲弟弟的名字,而这一情况除了几名亲属知道,无人知晓。正是因此,在此后的11年中,虽然韦林红因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两次入狱,但都未能发现他还是一名身负参与抢劫并致人死亡血案的犯罪嫌疑人。
直到2011年10月11日,市公安局柳南分局终于将藏匿在柳州市某小区一店内的韦林红抓获归案。此案也成为当年柳州市公安局“清网行动”十大追逃经典案例之一。
在昨日的庭审中,两案家属向韦红林提出了共计约35万元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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