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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机驾驶大货车在国道行驶欲右转弯驶往村道时,眼看着车辆右侧同向行驶有电动车,但司机急于赶路,抢在电动车前急转弯,结果把电动车刮倒,车轮无情地碾压过骑车人的头部,造成骑车人当场死亡。
○○记者潘贵华通讯员韦豪强
3日早上7时10分,在国道209线柳江穿山2985公里加300米段发生这样一起惨祸。在事故现场,一辆悬挂桂A××593的大货车斜停在国道边上,车头前半部刚驶进村道口约1米。在大货车右前轮旁,一男子仰面躺着,已死亡。在距男子半米远的大货车底盘正下方,还紧紧咬着一辆红色的电动车。
“我开车到这里是要右转弯进村,早就打转向灯了,也看到车辆右后方同向行驶有一辆电动车,我认为他会让我的,所以到了路口我就直接右转弯。”大货车司机韦某说,在驶近路口时,还看到电动车试图超大货车行驶,当时也不以为然,仍继续前行并往右急转弯;当车头刚驶入村道口,就听到车辆右侧传来碰撞声,意识到发生了事故,就赶紧踩了刹车将车停了下来。下车后,看到骑电动车男子已倒在血泊之中。
据事故现场民警介绍,大货车是右前轮外胎面和驾驶室右侧踏板与电动车发生碰刮的,上面还留有清晰的刮痕。从碰痕分析,大货车刚驶到村道口右转弯时,电动车已经位于其右前轮右侧处了,如果韦某能注意观察,停车让行,事故悲
剧完全可以避免。我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明文规定车辆要按车道行驶,变更车道的车辆要让本车道的车优先通行,在该事故中韦某右转弯明显是要穿过路旁供非机动车通行的路面,韦某理应让行。
据了解,韦某现年23岁,柳江县穿山镇竹山村人,于2009年经驾驶培训考取驾驶证后,一直没有开过车。今年10月,糖厂新榨季即将来临时,韦某的父亲才从二手车市场买来这辆高龄大货车,交给韦某驾驶参与糖厂新榨季甘蔗的运输。而韦某多年未有车开,显然已经忘记了驾车的安全要求,开车才10多天,在本应让行的时候却抢道通行,结果酿成了惨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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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柳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