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唐小玉)一家货运公司,一年内被路政执法部门检测出超限车辆达60辆次;对执法部门发出的60份《超限车辆违法行为告知书》又置若罔闻,既不予回复,也未前去接受处罚。执法部门表示,凡逾期203天未接受处罚的,他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公司累计罚金超过24万元。
桂中路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4年7月1日以来,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自治区六厅局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正式启动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及后续处理相结合的执法模式,在辖区内的柳州和来宾共7个计重收费站所在的县路政执法大队开展治超后续处理工作。
据了解,后续处理工作主要以各计重收费站检测设备采集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信息作为依法进行后续监管和处罚的证据,由违法超限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公路管理机构及时告知违法行为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处理。
“你单位车牌号为桂B43299车辆于2014年9月5日行驶至鹿寨收费站时被检测出实施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重70.85吨,超出国家规定车型车货总重30.85%……请接到通知15日内到鹿寨路政执法大队接受处理……”记者看到,广西柳州市红龙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超限车辆违法行为告知书》多达60份,均配套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公司车辆还有在广西其他地市的超限行为,其中一辆在来宾被检测出超限85.91%。60辆次超限累计处罚金额已高达244500元。
数据显示,目前柳州市辖区共有1315辆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未到相应的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处理,其中违法车辆较多的运输公司为鹿寨县荣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13辆次,处罚金额共计380700元;广西柳江县银龙汽车运输有限公司70辆次,处罚金额共计431000元;广西柳州市红龙汽车运输有限公司60辆次,处罚金额共计244500元。来宾市辖区共175辆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未到相应的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处理,违法车辆较多的运输公司为广西星民商贸有限公司24辆次,处罚金额共计9800元。
上述负责人表示,对未按规定时间到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处理的,由违法超限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公路管理机构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新闻推荐
编者按1944年,日军为扭转太平洋战场失利的劣势,企图打通自北向南的中国内地交通线,于当年4月开始发动了豫湘桂战役。11月中旬,桂柳会战国民党军溃败,柳江县(柳州)一夜之间沦陷。日军铁蹄蹂躏柳江大半年...
柳江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江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