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卢某等8人合伙,分别在鱼峰区阳和大道旁文兴废品收购部内 、柳南区柳工大道南端祥运停车场内和柳江县穿山镇华侨农场内设置废旧电瓶回收点,并雇请操作工人对废旧铅蓄电池实施钻孔处理后,非法冶炼再生铅锭等物品280多吨。近日,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召开的行政处罚听证会上,执法人员就该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2016年第一案进行了情况通报。
暗管排废水镉浓度严重超标
2015年10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接到举报,在柳州市柳工大道祥运停车场内和阳和大道文兴废品收购部内,有人非法从事铅蓄电池的收购处置,并将处置后的铅蓄电池运往外省回收利用。接到指令后,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执法工作人员通过侦查,掌握了其作案的轨迹。
2016年1月6日,民警和环保执法人员通过联合作战,对三处非法收购处置加工点的组织者等33名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控制。在三个收购处置加工点共查获铅蓄电池、冶炼再生铅产品等280多吨。
由于三个收购处置加工点的废水分别贮存在处置现场的沉淀池和收集贮罐中,但排放管路均埋在地下,环保执法人员通过开挖地面和启动潜水泵,查明柳工大道祥运停车场处置点用潜水泵将废水经地下暗管 排入柳工大道市政排污沟;查明阳和大道文兴废品收购部处置点,用暗管将废水排向市政排污沟。
1月7日,环保部门监测结果表明,柳工大道祥运停车场内收购处置加工点外排废水重金属镉浓度超标8.18倍,阳和大道文兴废品收购部收购处置加工点外排废水重金属镉浓度超标6.88倍。涉案人员利用暗管排放含重金属废水均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
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对其中卢某根、程某富等8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涉案人员按高限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共计180万元;并将三个收购处置加工点存在“设暗管排放铅、镉等重金属,排放镉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三倍以上”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等涉嫌违反《刑法》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公安部门。
严打违法经营危险废物行为
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铅蓄电池的电解液含有硫酸、汞、锰、镉、铅、锌等重金属物质,电解液被非法排放后,其中的重金属物质会逐渐渗入水体和土壤,造成环境污染。而重金属污染的最大特点是它在自然界中不能降解,只能迁移。也就是说,一旦水体或土壤被污染,其自身的净化作用并不能将污染消除,同时也容易将重金属储存在生物体内,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人类及各种动物、植物产生致畸或致变作用。因此,受影响的是一整条生物链。
“可目前,广西没有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资质单位,所以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和利用情况较为混乱。”该负责人说,对于废铅蓄电池的收集、处置和利用,应该依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工信部、环境保护部《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相关规定,引导铅蓄电池行业收集、处置和再利用废铅蓄电池,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
此外,环保部门也将加强对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和利用过程的监管,凡非法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和利用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危险废物的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日报记者帅君
新闻推荐
日报消息(记者张威、通讯员钟政宇)26日4时45分,柳州往象州方向高速路上发生一起追尾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消防官兵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辆中型货车车头紧贴在一辆大货车的尾部,驾驶室严重变形。消防...
柳江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江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