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董文锋)为进一步减轻农民看病负担,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人均筹资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230元,同时扩大报销范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达到70%。这是记者从5月6日在南宁召开的全区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2011年,我区将确保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95%。全区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30元,各级财政对新农合补助资金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4元,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6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30元。同时,为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我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至7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为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受益面,今年我区还将推进门诊统筹实现全区覆盖,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实现全区覆盖。
另据悉,去年全区共有3800多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3.1%,为历史最高,全区59个县推行门诊统筹工作,占全区县数的54.1%。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62%,最高支付限额也由3万元提高到了3.5万元,同时我区还在鹿寨县和平果县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补助救治试点工作,共有7人获得16万多元的补助。全区已有84个县(市、区)实现了医疗费用出院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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