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看台
本报鹿寨讯5月16日,鹿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该县首起金融凭证诈骗案,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覃某落入法网,追回赃款13万余元。
2006年9月17日,鹿寨县某银行报案称:该行一储蓄网点当天在办理两张合计金额为22.9万元存款单取款业务时发现,该行并无这两笔款项,但存款单系该行所有的真实凭据。经存款单持有人陈某反映,此两张存款单是从该银行有揽储任务的工作人员覃某手中所得。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且涉及金融部门案件,鹿寨县公安局当日予以立案侦查。
经调查得知:该行客户陈某将生意获利款项共计22.9万元多次委托犯罪嫌疑人覃某存入该行。覃某利用工作之便,分别于2004年7月15日、2005年4月7日填写了一年期6.9万元、三年期16万元的该行储蓄存款单,加盖签章后交给陈某。但覃某并没有将此款项存入该银行,而是挪作他用导致无力填补。
犯罪嫌疑人覃某于2006年3月离职后便不知所踪。2012年底,鹿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缜密侦查后获悉,覃某在广东增城经营一家网店,且在逃期间通过网络与陈某联系并归还部分欠款。
民警立即将覃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并在广东增城警方的配合下,于今年5月16日将覃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覃某对其利用金融凭证骗取陈某22.9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覃某已被刑事拘留。
(杨继强 何吉云 陈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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