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凌晨3时,鹿寨县药监部门对全县获证的5家鲜湿米粉生产企业进行抽样检查,所选样品已送至市质监站进行检验。
县药监部门指出,相关文件规定,鲜湿米粉属高风险类食品,不允许手工生产,生产者必须按照《鲜湿米粉质量安全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另外,顾客要尽可能够买厂家包装好的鲜湿米粉,确保饮食安全。
(蓝文欣张志红)
新闻推荐
为用足用活项目管理政策,提高全县领导干部的项目管理能力,3月28日,鹿寨县加强投资项目实施和管理知识讲座在县委党校开讲。近年来,鹿寨县经济社会发展势头强劲,特别是投资和项目建设取得卓越成效。今...
鹿寨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鹿寨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