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何吉云记者肖军晚报讯时下很多人喜欢在QQ空间里“晒”这样 、“晒”那样,这不失为一件惬意之事。23岁的鹿寨县男子韦某也有这个爱好,然而他与众不同的是,他“晒”的是“偷盗战果”,而且在发现失主青春靓丽后,还欲加其为好友。不想此举给警方留下了蛛丝马迹,民警将计就计,顺藤摸瓜,将其身份锁定并列为网逃。近日,韦某被东莞警方抓获。
今年2月5日凌晨,鹿寨县一名叫小婷的女子报案称,其家中遭入室盗窃,被盗了一台手提电脑 、一部手机和少量现金。小婷还告诉民警,电脑被盗时其QQ尚未关闭,空间存有大量个人照片。
平山派出所民警根据掌握的信息分析判断,嫌疑人若真是年轻男子,进入QQ空间发现失主是位美女,极有可能会加小婷为好友,民警于是加强监控。果然不出所料,两天后,民警发现一个QQ名为“现在—过去”的人在网上向小婷的QQ发来邀请。民警为确定其身份,将计就计,要求先看看对方相片,再决定是否加其为好友。
看到“小婷”提出这样的要求,“现在—过去”想了想,随后便允许“小婷”进入他的空间查看。当然,“现在—过去”压根就没想到,这个“小婷”其实是民警。
民警在“现在—过去”的空间里,发现其2月6日的一篇日志里竟然存有小婷失窃电脑的照片,其还在说明里炫耀:“回家就收获了这个……以后广东就是我的家了。”“估计他就是盗窃小婷电脑的贼!”民警随后在“现在—过去”的QQ空间里仔细搜寻,获悉其真名叫韦某。经查询对比,确定其是鹿寨县平山镇人,今年23岁。由于此时韦某已返回广东打工,抓捕工作未果。为此,鹿寨警方将韦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10月20日,韦某在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被当地警方抓获,并于近日被警方押解回柳。
在证据面前,韦某如实供述了伙同他人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韦某说,出于虚荣心,就斗胆在自己空间里“晒出”偷来的手提电脑;后来发现失主是位美女,于是禁不住“美色诱惑”,就想加失主为QQ好友,不料露出了马脚。
目前,韦某因涉嫌入室盗窃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同伙正在追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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