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位于鹿寨县鹿寨镇十字街19号,土地面积165.9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由李红兵继承而来。
现根据广西壮族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30天。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办理李红兵的土地登记手续。
鹿寨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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