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书厚通讯员康鹏晚报讯“不交钱参加消防培训,就要被停业整顿!”近段时间,鹿寨县有多家企业收到盖有“鹿寨县公安消防大队”“公章”的通知文件,要求这些企业交3600元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要不然就要被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据这些企业反映,他们收到的培训通知,都是通过传真的方式发到公司的,由于通知上盖有“鹿寨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公章”,这让他们搞不清到底是真是假。记者从这份名为《鹿寨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进行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的紧急通知》的传真文件上,看到这样的字样——“公安消防部门决定在2015年5月18日起对我县内工矿 、工厂 、公司等企业单位进(行)新一轮的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派出消防负责人2名在2015年5月18日来我队参加为 期5天的消防培训……逾期未参加本次消防培训的企事业单位,将按照与欧冠规定查处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资格证(营业执照 ),并处罚款为5000—30000元……培训费用共计人民币3600元。按有关规定不受理现金业务,在2015年5月16日以前将培训费交入××××行我队专项收款账号:6228481566088718167,户名:覃愈淑……”在通知的落款上写着“鹿寨县公安消防大队”字样,并盖有“鹿寨县公安消防大队”字样的“公章”。这看上去就像是真的一样,不过稍为认真一看,就会发现这份通知有多处表述不清的地方,比如“关于进行举办”,“进行”明显多余,“进(行)新一轮”中的“行”被漏掉,“逾期考试通过者”中的“逾期”明显多余,等等。
此外,经鹿寨县消防大队核实,该大队根本没有下发过类似的通知文件,并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以消防部 门的名义进行金融诈骗的行为。虽然这些假冒通知做得很逼真,但只要多辨别,还是可以很容易找出破绽的,比如转账竟然是存入个人账户,而不是单位名称。
针对企业的反映,鹿寨县公安消防大队提醒广大企业和群众:消防部门不会以个人名义收取任何的培训费用;如遇到可能是以消防部门名义实施诈骗的行为时,要及时通过电话或直接到消防部门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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