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刘有开位于鹿寨县鹿寨镇桥北路1号二巷30室土地,土地面积148.61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30天。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办理刘有开的土地登记手续。 鹿寨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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