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宋可青位于鹿寨县鹿寨镇桥东路94号土地,土地面积129.45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30天,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办理宋可青的土地登记手续。
鹿寨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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