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澜 通讯员 毛建柳
晚报讯 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厅在柳州市开展刑事申诉公开审查观摩活动,观摩市人民检察院就廖先生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开展的公开审查听证会。该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等担任听证员,以“看得见”的方式,彰显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
2016年12月9日夜间,林某华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鹿寨县城将横过马路的行人卢女士、小廖母女撞倒,致使两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林某华并未停车而是继续驾车前行,在二次返回肇事现场时也未及时施救,弃车逃离,后于次日凌晨被警方抓获。交警部门认定林某华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卢女士、小廖不承担事故责任。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林某华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赔偿被害人家属126.9万余元。林某华家属已代其支付赔偿金44万元,保险赔付11万元,尚有71.9万余元未赔付。被害人卢女士的丈夫、小廖的父亲廖先生不服法院判决裁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
公开审查听证会上,复查案件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案情及诉讼过程,申诉人廖先生陈述申诉理由,指出法院判决定性不准,适用法律错误,被告人林某华的行为应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交通肇事罪;一审法院罪名避重就轻,没有对情节特别恶劣的从重情节进行认定处罚,六年有期徒刑与被告人所犯严重罪行不相适应,量刑畸轻。原案检察官则对一审审查起诉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行展示和说明,并针对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提出的质疑进行释法析理。听证员随后进行了封闭评议,得出听证评议意见供办案机关决策参考。
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湖南、安徽等各有关省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以及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等90余名代表到场观摩旁听。
新闻推荐
11月16日,鹿寨县鹿寨镇独羊村黄石屯的村民张天生打开库房门,用勺子在麻袋里舀玉米往桶里倒,玉米籽倒进空桶发出脆亮的嗦嗦响...
鹿寨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鹿寨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