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唐元贵通讯员万辉晚报讯从今年7月1日至今,已参保的学生及未成年人,发生的住院费用及意外伤害门诊治疗费用可以享受学生儿童补充保险待遇。这切实为柳州市的一些家庭减轻了不少负担。
市民韦女士于2008年7月给孩子参加了柳州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今年8月,韦女士的孩子在市内某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由于医疗费用较大,治疗结束后,韦女士刷居民医保IC卡结算,自己还要支付个人比例3000多元。但她的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听说市里启动了学生儿童补充险,可以报销部分个人支付费用,就带着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办完后,她欣喜地发现,3000多元费用报销了1500多元。
据介绍,参保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在门诊治疗的,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个人实际支付比例都是10%。如三级医院,居民医保统筹支付60%,补充保险报销30%;二级医院,居民医保统筹支付70%,补充保险报销20%;一级医院,居民医保统筹支付80%,补充保险 报销10%。因病住院的,按居民医保规定支付后,由补充保险对住院费用中的“个人比例”部分报销50%。当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支付超过封顶线后,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
支付范围的部分(即个人自
付),由补充保险支付50%。因意外伤害身故后,补充保险给付1万元。补充保险每年度对住院费用和意外伤害门诊费用合计报销限额最高为3万元,其中包含意外伤害门诊费用的报销限额3000元。意外身故金的1万元另计,不包括在医疗费用报销限额以内。 需要报销的参保学生儿童的老师 、家长可携带医疗证 、IC卡 、医院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任一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二楼业务二厅办理报销手续。
据悉,截至发稿时,市本级及六县共488人享受学生儿童补充保险待遇,统筹基金累计支付230763.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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