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与小莫的甜蜜婚纱照
叶某与小莫的亲密照片这两天,曾经喧嚣一时的香港“艳照门”事件,居然在我们柳州真实上演。曾经相爱的一对分道扬镳,随后两人亲密的“艳照”迅速流传于网络,公布照片的是男方,而女方那令人尴尬的裸露迅速引起网友的同情,愤慨之下网友发出“人肉搜索令”,提供法律援助,要将“极品男”曝光于大众。
这次“艳照门”的肇事者,喜欢关注本地新闻的网友和读者或许并不陌生:今年5月,他曾举着寻人启事到女方家门口“要人”,一时间在电视 、报纸和网络媒体上引起轰动。随后,他又化名出现在晚报的《小朱有约》里,讲述自己的情感故事。令事态急转直下的是,此后他将自己与女友的“艳照”上传到了网络空间,这些照片持续发酵,终于形成了网络上的讨伐热潮。
男方说原因
“她让我经历梦魇,我也要让她今后的生活是梦魇”
男主角:为何炽热爱变成刻骨恨
昨日下午,事件的男主角叶×鑫再一次来到晚报,表示自己并不在意被“人肉”。他称还要进一步公开自己与女友小莫“梦魇”般的情路,而目的就是要让女友现身,“因为她让我经历了一场梦魇,我要让她今后的生活也是梦魇,我现在的网名,就是‘梦魇\’!”他说的故事可信吗?他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炽热的爱会变成如此刻骨的恨?
“我不怕被人肉搜索,我可以公开自己的住址、电话”
记者:为什么要发这些照片,这样做的后果你想过吗?叶×鑫:这是我5、6月份发上去的,之前其实我很恨,但我还是在忍。我一直低声下气在博客和QQ空间里道歉,我也希望她或者她家人出来道歉、给个解释,但是他们家还是没有表态。5月份时我去她家楼下举牌找人,也没有什么很好的交流。当时我从北京出差回来,发现她走了,第二天早上我就去找她。碰见他妈妈,老人说,“还来找我女儿干嘛,现在已经怕你了,还说要杀我们全家,还拍我女儿艳照!”我承认我确实说过气话,不过我没有具体行动呀。至于拍艳照,这是她同意拍的,这不可能是偷拍。当初两人感情好,在一起时拍亲密照就是好玩。后来,也就是今年二三月份的时候,有一天她忽然跟我说,我们以前拍的照片、视频什么的你要删掉。我说为什么要删掉,不是蛮好的。她觉得留着就是不好,一定要删掉。我觉得那时她心里可能已经在盘算着要离开了,但是顾忌这些东西。我当时就留了一手,拷贝了一份到我朋友电脑里,然后就告诉她想删就删吧,她就把我电脑里的删掉了。我觉得她当时可能就已经和别的男人有联系了。
记者:那你有女友和别人在一起的证据吗?叶×鑫:具体的证据是没有,但两人生活在一起久了,那么熟悉,彼此是有感应的。她如果有什么事瞒着我,或者一些奇怪的状况,我心里就有很强烈的感觉。如果说要证据,就要跟着她,之前也跟过一次,发现她和一个男的出去吃东西。后来她妈妈说我人品有问题,而我觉得她经常骗我,用电话、QQ发信息什么的很敏感,都要躲着我,还说要相互尊重隐私。
记者:现在网友说要对你进行人肉搜索,你担心后果吗?叶×鑫:我不担心。我的个人资料,包括住址、电话号码,我都同意公布。我发了这个照片,我也没说我这样做是对的。但我对她好的地方,也希望能有人夸我两句。
不好的地方,我也希望你们抨击我。至于我怎么做,那是我的事情。人肉搜索我并不怕,我这两年没做见不得人的事。包括我的真名,我改了名,现在两个身份证,这些我都不怕公布。现在改名挺难的,我就能改,我也有一定社会关系嘛,真没什么可怕的。
“我咨询过律师,发的照片不露点,就不会负刑事责任”
记者:但是这样的照片,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而且还是不雅照,你不担心要负法律责任吗?叶×鑫:这我知道,有准备。
我有律师朋友,我做的每件事都会问过,刚才朋友还打电话说,看到了我在媒体上被报道的事,提醒我一些注意事项。我不可能做“杀敌八百,自损三千”的事,我知道只要这些照片不露点,我就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要我承担民事责任,那就来告我,其实我就是要她站出来嘛。
记者:更为严重的是,有网友证实艳照或者视频的光碟被流了出去,指责这是你故意的。
叶×鑫:我丢失的光碟,里面是有那些照片,是有人说我是故意 散发出去的。我怎么可能做这么傻的事,这么没脑子,去别人的小区发这个光碟?记者:可为什么偏偏就“丢”了呢?叶×鑫:这个就别问了,何必说那么清楚。其实我现在也不受什么影响了,但我就是不能放过她,工作之余上网,手指轻弹,照片呀什么的就能上去,这不难。不过以前我开的那些个人主页和论坛,一般不上了。
记者:可是网络上到处传播,对你的名誉 、事业 、家人就没有影响吗?叶×鑫:对我自己是有些损害,但是即便我这样暴露,我的网友中有两三个女孩还是对我蛮有意思的,说我是个重情义的人,人蛮好的,不过也批评了我采取的方式太偏激,可能是对方对我的伤害太大了。我现在对她的很强烈的那种爱渐渐平复了,但是对我的伤害,我还是觉得就是不能让她好过,连站出来见我一面,一个道歉一个解释都没有。我跨不过去这个坎。
记者:你的孩子,难道不会受这件事影响吗?叶×鑫:迄今为止我没有一张女儿的照片上网,她还小,也不懂。我离婚后女儿就跟着我,她对于母亲的依赖没有什么概念,小莫离开后,有时女儿还会问,莫妈妈去哪了,我想她了。女儿把我很多女性朋友都认作妈妈,开心地说她有很多妈妈。我女儿在哪里上幼儿 园等信息,别人不可能知道的。
“如果我只有十块钱,我会为她花一千块
钱!”
记者:你曾经那么爱她,现在又这样做,难道以前的感情“神马都是浮云”?叶×鑫:只是要她站出来给我个解释,即使见到她也不可能在一起了,现在在我眼里她不值。为了她,我家里人现在还不爽我,我妈现在还觉得很难过,骂我蠢。我们交往之初,她家里就瞧不起我,不同意,后来可能是她姐姐也帮说了些好话,家里长辈就同意我们交往了。去他们家我很勤快的,买菜煮饭都做。跟着出去购物,好的东西我也抢着付账。有什么要帮忙的一个电话我就到,说句玩笑话,比110出警还快,后来她父母也都说,小叶就是得个勤快啊。
记者:你在博客里也说过为她花了很多心思和金钱。
叶×鑫:我的收入也不固定,做装修嘛,挂靠在一家公司,自己揽项目来做,平均下来一个月有三五千块收入。有什么好东西,我都就着她。去逛街挑内衣,她选一百多那种,也蛮好了。我看旁边还有更好牌子的,就让她选,三百多四百多一件,只要她穿起来漂亮就好。这个事我写在空间里,老妈看见了真是气呀,这个仔帮女朋友买东西都不眨眼睛,什么时候帮老妈子买过那么贵的衣服哦。
我在博客上也写过,她问我如果只有十块钱,我肯不肯为她花九块五。我说如果只有十块钱,只要她需要,我还是愿意为她花一千块钱。我对她说过,我为你花钱根本不计较自己是否明天只能吃馒头。
这种事情发生过的,第二天只有几块钱,吃馒头就白开水就算了。等到客户一结账,又有钱了,又拿着跟她出去玩,哄她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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