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鐡”标识,系柳州地下鐡饮食管理有限公司创设,于2006年开始登记使用,历经数年,已为广大饮食行业公知认可,该标识 、图形和字样是公司名称中最显著 、最具知名度和辨识度的,代表企业特定身份的标志,享有一定知名度。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2010年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均作出判决认定“地下鐡”为知名商标。
柳州地下鐡饮食管理有限公司系“地下鐡”饮食全国连锁经营管理总店,对“地下鐡”标识 、字号和品名使用,实行连锁经营许可制度,全国各地加盟连锁经营的店家,均事先取得公司许可,与公司订立加盟协议。
近期,在柳州市区发现一些门店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地下鐡”标识作为商号或者销售 以“地下鐡”标识包装的商品,对此,公司授权律师声明如下:一,该行为已侵犯了“地下鐡”知名品牌的标记权,希望行为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地下鐡”门店字号以及销毁使用“地下鐡”标识包装 、装潢的产品。对坚持不予纠正的,公司将通过诉讼程序申请法律干预。
二,由于饮食商品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健康和安全,本公司饮品原料均统一委托香港捷荣集团监督配制,对各连锁加盟店实行公司统一供货,目前市面存在的仿冒“地下鐡”名称 、包装 、装潢的商品,公司声明不负任何食品安全质量保证责任。
广西大恒律师事务所:车声震律师201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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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柳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