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雷媛媛晚报讯昨日,市物价局就关于柳州市城镇供水价格问题给予了答复,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柳州市城镇
供水价格问题的批复》的有关精神,并报经市政府同意,调整后的阶梯水价从2013年3月1日抄见量起执行。
柳州市现行的供水价格是2001年经
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具体价格(含
水资源费)为:生活用水0.7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0.98元/立方米,特种用水2.02元/立方米,工商用水1.19元/立方米。今年,柳州威立雅
水务有限公司向市物价局提交《关于
调整柳州市自来水价格的请示》。11月22日,市物价局就自来水价格调整召开听证会,后将方案上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经自治区物价局批复
(《关于柳州市城镇供水价格问题的批复》桂价格函【2012】733号),并
报经市政府同意,柳州市自来水执行阶梯水价:第一阶梯生活用水由原来的0.97元/立方米拟调整为1.25元/立方米,提高0.2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由原来的1.46元/立方米拟调整为1.8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由原来的1.94元/立方米拟调整为2.5元/立方米。非
居民生活用水(包括行政事业用水、
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统一拟调整到1.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从原来的2.02元/立方米,调整到4元/立方米。
调整后继续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实行优惠,五保户每户每月生活用水量
在6立方米之内(含6立方米)免收
水费,城市低保户每人每月免收3立方米的水费。
本次调整的阶梯水价执行对象是
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即100%
为生活用水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水户),集体户不执行阶梯用水。调整后的水价从明年3月1日抄见量起执行,即一户一表用户按照3月抄见量一半计算。据供水企业统计数据,柳州市现有
一户一表(生活100%)居民用水客户
28.万户,居民客户平均用水量约12立方米/月。
一户一表第一阶梯每户定员人口为4人,每户人口不超过4人的,按阶梯水价执行。超过定员人口的,可凭常住户口簿向供水企业申请。经供水企业核实后,第一阶梯每户用水量按7立方米/人计。每户人口超过4
人的,月用水量大于(7立方米×核实人数)但不超过(10立方米×核实
人数)的部分执行第三阶梯水价。一
户一表用户(如分家)共一块水表的,
经现场核实后,属实的,按集体户收取水费,不执行阶梯水价。
市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提醒,超过定员人口、需申请核定的一户一表用户,请在3月1日抄见量执行缴费前,带上户口簿到东环大道81号柳州威立雅水务客户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即日起可办理。具体办理细则可拨打电话9633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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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柳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