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上调本市工伤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待遇领取人员,必须于12月31日前到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调整审核手续。
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标准为:享受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在现行领取金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66.8元;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不论工亡职工供养人数多少,在现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的基础上,每月增加81.3元;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人员,每月生活护理费分别按2012年度柳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享受。
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符合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工伤伤残津贴人员情况表》、《工亡职工供养人员基本情况表》、《生活护理依赖人员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调整人员的相关材料,于2013年12月31日前到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调整审核手续(市本级统一到社保局办理,各县到本县经办机构办理)。
今报记者谢永辉 通讯员尹军成
新闻推荐
11月16日,桂林精品楼盘秋季异地巡展到柳州,在五星街展出桂林10大品牌楼盘,将上百种户型、上千套好房呈现在柳州购房者面前。同时,《居桂林》将提供全方位服务,邀请名师讲解...
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