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 通讯员黄钢毅)4月25日,柳州市荣军路某大院内,传出两声巨响,过后还有白烟腾起。居民以为小区发生爆炸。柳州市公安局荣军派出所民警经调查,原来是小区1楼一住户,嫌2楼住户干扰其正常休息,在楼道口点燃两枚大鞭炮泄愤。
当日上午,110报警服务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指令特警和荣军派出所民警前往。警方赶到事发楼栋楼道,发现“爆炸”过后留下的红色纸质碎片。
看到不少警察前来调查,住在该单元楼1楼的一男子打开房门,向警方坦白:“是我刚才放了鞭炮!”
该男子姓黄,今年54岁。黄某说,他平常上夜班,而2楼住户家有两个小孩,常在家里蹦跳打闹,影响到他正常睡眠。他也曾跟楼上住户交流过,但没有什么好转。
4月25日上午11时许,黄某下夜班后,回家睡觉,又被楼上孩子的吵闹吵醒。黄某很气愤,想到今年做清明时,柴房还有一些没放完的爆竹。于是,黄某进到柴房,拿出两枚大鞭炮,放到1楼到2楼的楼道,点燃鞭炮泄愤。
民警称,黄某的行为,在居民区造成不好影响,且在柴房储存鞭炮,属于非法存储易燃易爆物品,将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1
(报料人:何小姐/线索稿酬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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