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新闻 柳江新闻 柳城新闻 鹿寨新闻 融安新闻 融水新闻 三江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柳州市 > 柳州新闻 > 正文

为躲债把财产转移给子女 女子被控拒执罪,鱼峰法院将法庭设在重病被告人家中显人文关怀

来源:柳州晚报 2015-03-28 16:14   https://www.yybnet.net/

○○通讯员黄宇记者李澜晚报讯24日,鱼峰法院开庭审理了该院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被告人为躲债将财产转移给了子女。可是,该案的审理还有些特殊,因被告人陈某身患重病卧床不起,无法出庭。经鱼峰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由刑庭副庭长谢兰兰带队到被告人家中进行开庭审理,凸显人文关怀。

被告人陈某与杨先生育有子女小文、小明、小峰、小倩四人。

2009年9月16日,杨先生因病去世。

2011年至2013年,陈某先后两次向老蒋借款。因借款到期均未能偿还,老蒋只好将陈某诉至鱼峰法院。鱼峰法院先后作出两份《民事调解书》,要求陈某在商定期限内 归还借款,但陈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2013年11月11日、12月9日,老蒋申请执行上述生效的两份《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共计65万元。

2014年1月13日,鱼峰法院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因陈某未按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已被查封的陈某所有的位于柳州市某小区4楼的一处房屋,进行清偿债务。该房屋经评估,价值51.万元,仍不能清偿所有债务。

同年5月12日,小文、小明将小峰、小倩及陈某诉至柳北法院,要求继承杨先生名下位于与鱼峰法院查封的房屋处于同一小区5楼的另一套房产。经调解,陈某、小峰、小倩同意上述房产中杨先生所占份 额由小文、小明共同共有。

同年8月28日,陈某又与小明签订了赠与合同,将自己位于该小区5楼的这一房产的份额,无偿转让给小明,并办理公证手续。

至此,陈某名下已无可以执行的财产。

鱼峰法院认为,陈某在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将其在柳州市某小区的房屋应有的份额无偿放弃及赠与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即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应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该案在陈某家中顺利开庭审理,将择日进行宣判。

新闻推荐

老爸翻儿子包包被误会为小偷 市民闹乌龙还获对方赞

...

柳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柳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1970-01-01 08:00
评论:(为躲债把财产转移给子女 女子被控拒执罪,鱼峰法院将法庭设在重病被告人家中显人文关怀)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