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澜通讯员毛建柳晚报讯职工没请假却不来上班,单位对职工做了旷工处理,并扣罚了奖金。这看似正常的事,却引起了柳州市化学工业集团职工医院(简称柳化医院)几名职工的不满。原来,这些职工当时是去举报单位领导的腐败问题。日前,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对这一特殊的“旷工事件”介入调解,并成功将矛盾化解。
这事还得从一起贪腐案说起。
原柳化医院院长胡银发,因涉嫌利用其担任院长的职务之便,为郭某(另处理)在药品购销中提供便利条件,并收取提成,累计收受郭某送的现金100余万元;为市达科仪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赖某科(另处理)在设备购销中提供便利条件,累计收了赖送的现金80余万元,被柳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该案之所以能浮出水面,正是该医院部分职工实名举报的结果。
然而,就在柳州市检察机关查明举报属实,该案被提起公诉时,这些举报的职工却遇到了烦心事。
这些职工称,2015年1至2月间,他们到市检察院递交书面材料,因为去举报被单位记了旷工,扣掉了奖金。这让本就工资不高的职工心中难平,“不奖励我们就算了,还要扣我们的钱。”职工认为单位如此扣钱是在打击和报复举报人,而这明显有违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中的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公民的举报进行阻拦、压制、刁难或打击报复。
职工希望市检察院能依法保护举报人。
“保护举报人,就是保护社会的良心。”市检察院接到反映后,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很快介入了调查。
对职工们的反映,柳化集团认为是这些职工违反了单位规定,没有向单位请假,影响了单位的正常工作,才对他们进行处罚的。
3月24日,市检察院为了解决此事,邀请了职工代表、柳化集团相关领导,以及市国资委、市维稳办、柳北区政法委、胜利派出所等单位共同参加调解工作。
“一面是要保护支持举报人反腐,一面是要严明企业的规章制度”,与会人员就这一问题展开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这些职工虽然违反了单位的规定,没有履行请假的手续,但他们举报的情况属实,协助了检察机关侦破案件,应该予以支持和保护。考虑到此事的特殊性,经过调解,柳化集团同意给这些职工补交请假手续的机会,并退还之前扣罚的工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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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柳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