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讯 10月4日是国庆长假第四天,喜庆日子里,从桂平赶着送朋友去柳州喝喜酒的杨某,却因超员违法吃了大教训,一下子被扣6分,并被罚款200元。
4日,柳州交警仍坚守岗位,查处路面交通违法,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上午10时30分左右,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民警,在南柳高速新兴路口执勤时将一辆桂R50360大客车拦下检查。经查,该车核载45人,实载55人,其中大人37人,身高1米2以上小孩10人,1米2以下小孩8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根据相关法律,该车超员6人。驾驶人杨某被依法处罚,同时被责令联系其他车辆将车上人员进行转运。
杨某称,因为有朋友要去柳州喝喜酒,人员较多,坐大巴车不方便,所以跟他联系包他的车前往柳州航三路某酒店。
杨某虽清楚超员了,但考虑到朋友之间的“情谊”,且以为交警国庆期间不会上路,抱着侥幸心理载着55人从桂平走南柳高速来柳。被查处后,杨某后悔不已。
柳州交警提醒,乘坐客车、公共交通车辆要选择正规客运公司的车辆;作为驾驶人,要严格按照行驶证上的核载人数载客,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超员、超载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节假日本应高高兴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才能高兴出门,平安回家。
(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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