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胡来彦
任何情况下,学生安全都是学校和家长重点考虑的问题。近日,柳州网友“新手”在红豆社区柳州论坛发帖称,孩子所在的学校要求家长签“安全管理责任书”,引来广大网友跟帖,有人戏称为“生死状”。学校负责人表示,“责任书”更多是一种温馨提示,并非推卸责任,“责任是推卸不了的”。
家长不想签“责任书”
“新手”以《小孩读书为何要签这?》为题发帖,表示不愿意在学校下发的《学校与家庭共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上签字,想知道这是个别学校的要求,还是教育局统一部署。“新手”说,家长都会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拿出这样的“责任书”除了显得多余,也让人“不爽”。
记者看到,“责任书”甲方为学生家长,乙方为鱼峰区某小学,约定“为了加强在校学生人身安全教育管理……达成如下承担责任的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执行”。内容除了家长承诺对学生安全有保护和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要配合学校进行教育和管理等;对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家长的行为有较具体的要求,如不能“聚众闹事,静坐示威,张贴标语”等。最后还声明,“协议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跟帖网友中,不少认为学校此举是“为了减少甚至是推卸责任”、“为以后留后路”或者“提醒家长不要把一切责任推给学校推给政府”,并将之戏称为“生死状”。也有网友表示“可以理解”,因为校园安全事故太多,家长责任也不小。第三种观点认为,这是无效条款,学校不能以此转移自己的责任。
学校称是“温馨提示”
面对网上诸多争议,当事小学的邓校长表示,“责任书”更多是一种温馨提示,提醒家长重视,履行自己的义务,达到与学校共同守护孩子的目的,“并不是推卸责任,事实上,这个责任也推卸不了”。邓说,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列出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后,家长能更清楚地知道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安全保护也能做到更加全面。
据介绍,该校有517名学生,调皮淘气、个性张扬是孩子们的特点,为了保证安全,学校从校长到班主任到每个老师都要层层落实责任,以多种形式加强教育提醒,除了平时的家长会、发放宣传小册子,“责任书”也是一种方式。现在该校是要求一年级新生签,其他各年级学生在进校时也签过,其中的内容和格式都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做的。据邓所知,“很多学校都是这样做的”。
邓认为,家校双方的沟通和相互提示还是不够,导致一些家长不理解,另一方面,对于“责任书”,在措辞各方面照搬文件,比较生硬,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让家长产生抵触。
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李发翔律师表示,“责任书”的法律效力建立在内容合法的前提下,一旦真的发生事故,超出法律法规的约定都是无效的,因此,该协议的实际意义并不大,对于学校来说,更多应该是考虑到有些家长过分维权的情况,希望以协议起到事先提醒或免责的作用。据介绍,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方面,目前主要依据的是教育部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制定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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