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王缉宁通讯员吴汉君)51岁的谭某额因***(甲基苯丙胺)9060克,依法被严惩。柳州市中级法院审理中,鉴于其制造出的毒品只是5.2%含量的甲基苯丙胺液体等具体情况,一审认定其构成制造毒品罪,酌情从轻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谭某额系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农民,曾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0年8月8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制造毒品罪,2017年1月1日被柳江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3日逮捕。
检察机关查明,2016年12月15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谭某额在其出租屋内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被公安机关查获,暂扣淡黄色液体状疑似毒品一盆及制毒工具、配剂一批。上述疑似毒品液体经称量净重9060克。经鉴定,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含量为5.2%。同年12月12日,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谭某额犯制造毒品罪,向柳州市中级法院公诉,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谭某额辩称,他不会制造毒品,是别人派来的两个男子把制毒材料倒入锅里,其只是按下电磁炉的加热键,因此不构成制造毒品罪。法院指定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一辰为被告人谭某额辩护人,他对本案定性为制造毒品罪无异议,但辩称,被告人谭某额承认其按下煮制毒原料的加热键,属如实供述;查获的毒品没有流入社会,未对社会造成危害;本案查获的毒品净重9060克,含量仅为5.2%,应折算毒品数量,故建议对谭某额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额归案后多次稳定供述,其明知配制的原料淡黄色液体可能制造出毒品冰毒,仍进行加热煮沸晾晒等工序,其无罪辩解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指定辩护人关于谭某额具有如实供述犯罪情节的辩护意见亦不成立,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谭某额的罪名成立。谭有犯罪前科,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被告人谭某额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9060克,本应依法严惩,考虑到其制造出的只是含量低的甲基苯丙胺液体等具体情况,因此对谭某额酌情从轻处罚。2
新闻推荐
让“柳州模式”走向“城市模式” 柳州市服务和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之全方位推广构筑生态样板
昨日的我们,还在为频频上涨的油费而苦恼,为日渐浑浊的空气而抱怨。不曾想,短短半年,新能源汽车便势如破竹地进入我们的生活,改变我们的生活。伴随着新能源汽车购买量不断上涨的势头,柳州市创新性成立政...
柳州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柳州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