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脚穿两双小鞋”
“这里的新能源汽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了。”近日,市民蒋女士通过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反映文昌路海馨嘉园门口人行道上有新能源汽车停车位被占用的情况。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受理立案后,案件被流转至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当天处置单位回复:鱼峰执法局工作人员到现场,已对违章停放的车辆下发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今后我局会加强该路段的巡查监控,维护好该路段市容环境秩序。
宝骏E100上市以来,因身材小巧轻便、操作灵活、环保又节能,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喜爱,加上国家、政府、企业对新能源汽车进行了大额度优惠补贴,现在大街小巷都能见到它“萌萌哒”身影。
为了满足市民需求,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秩序,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市交警支队从城中、鱼峰、柳南、柳北四辖区的2000多个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中调整出300个两座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新划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大约为普通标准车位的一半大小,用黄线黄字区分。
但近日,市数管平台就频繁接到一些关于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的投诉,这又是怎么回事?
记者从市数管平台了解到,投诉的案件大部分都是新能源汽车停车位被不符合专用停车位使用规则的其他汽车占用。“车头、车尾露在车位线外,‘大脚穿小鞋\’的模样十分扎眼!既不安全又给其他市民的停车、出行带来不便。”市数管平台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城管部门接到市民投诉后都会立即赶往投诉地点,对这些车辆下发处罚通知书,并进行锁车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会依法被处以罚款150元、不记分的处罚。
据统计,2017年以来,市数管平台通过巡查发现、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号、媒体曝光等渠道受理立案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被占用问题1210件。
市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此呼吁广大车友,切勿为图个人方便随意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停放新能源汽车以外的车辆。每位车友都应自觉约束自身行为,合理合规停放车辆,保证专用车位“专车”用,为共建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报记者 文鑫豪
通讯员卢婧娴
报道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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