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罗素玲)7月26日,记者从柳州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凡有8名及以上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普通中小学校,将可配备一名特教教师。
据了解,《柳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日获得柳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计划进一步提高残障等特教儿童教育教学质量和特教教师待遇,促进全市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方案》提出,将进一步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和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将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将给予生活费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子女,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均可享受相关免费政策及国家助学金;在幼儿园就读的,亦可享受保育费减免。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在读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待遇。
与此同时,加强实施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工程,鼓励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柳州市目前共有260多名特教教师,主要集中在特殊教育学校,担任1800多名在校残疾学生的教学工作。《方案》提出,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5人(含)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创造条件设置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学、康复设备和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专兼职资源教师及专业人员,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服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达到8人(含)以上的普通学校,应配备1名特殊教育资源教师。
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建立特殊教育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对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教师、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任教的教师、普通学校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专兼职教师(专兼职资源教师)和特殊教育专兼职教研员,在绩效工资标准、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职称评定予以倾斜。从事特殊教育满10年的,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后,加发本人基本工资15%的特殊教育津贴。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标准。对送教上门教师、随班就读指导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纳入财政预算。
除了增加特教津贴之外,《方案》还提出有条件的县区,应根据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职业特点,为特教学校配备教师心理健康辅助器材,更好地保障特教教师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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