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张威、实习生龙钰晶)7月30日开始,一则视频在互联网上流传:一辆柳州牌照的皮卡车,在停车场内对车尾处停放的一辆白色越野车倒车连撞11下,撞出空隙后驾车离开。昨日,经记者核实,该撞车事件发生于7月30日13时左右,地点在东堤路露天免费停车场。昨天上午,双方当事人已到市交警支队城中大队接受调查。
双方接受警方询问
昨日上午11时许,驾驶皮卡车的肇事司机李先生说,事发当天12时许,他办完事回到停车场准备驾车回工地,却看到车尾停着一辆越野车,自己的车无法动弹。李先生说,当时他拿着大量现金准备回工地给工人们发钱,所以特别着急。当他拨打越野车留下的车主张先生的电话,却一直未能接通,又等了半个多小时仍未见人,于是他便让附近群众用手机录像,然后还发了短信给张先生。短信内容为:“车是我撞的,工地出问题了,等了半个多小时,急着出去,有事你找我。”并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最后,李先生将越野车撞开后驾车离开了现场。
越野车车主张先生则表示,他7月30日驾车到东堤路办事,见停车场车位已满,他就将车停在了皮卡车后方,并留有联系电话,但没想到手机出问题,无法接听电话。张先生表示,他初步对车损进行了鉴定,车辆的维修费用估计为8900多元。
对此,交警部门表示,李先生故意撞坏他人车辆,已涉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他们在询问双方当事人并记录下相关内容后,将移交给事发当地的派出所,由派出所再作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置。
网友各有说法
昨日,本报社的“柳州1号”APP、微信公众号“柳州发布”“柳州晚报”连续发布撞车事件的报道后,引发市民的热烈讨论。
有的网友认为双方均存在过错,但皮卡车司机的行为过于冲动。如网友“爱上绿石头”留言:“乱停固然不对,但皮卡车司机也不应该这样,这就暴露了他的脾气有多么的糟糕。”也有的网友认为白色越野车太自私,后面来的还故意阻挡他人进出,完全不顾他人。如网友“云遮月”留言:“乱停车就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网友“晨昕有约”留言:“说实话撞开是不对的,可真的很解气啊,看看越野车司机以后停车还会不会瞎停。”
损坏他人财物如何定责?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华认为,李先生故意撞车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规定,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而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的,则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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