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谢永辉)自6月份柳州市在全区率先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以来,试点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8月2日,记者从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今年年底前,全市施工企业都要按要求将原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存至新的准入银行,执行三方监管模式。
根据文件要求,施工企业按工程项目总造价的2%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每个项目上限为80万元。而原来,施工企业按企业资质享受上限政策,企业只要交够了上限金额,其属地在建工程项目不用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原来的保证金统一缴存至财政专户,统一由柳州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进行监管,这个钱存进去就不能动了,项目工期结束后才能退还。实行三方监管之后,资金不再缴存至财政专用账户,而是企业缴存至遴选准入的三家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开设的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内,由签约银行、监管部门、缴存方三方共同监管。此举能让保证金从“死钱”变“活钱”:一方面,保证金可采取银行保函替代的方式,能帮助企业有效盘活沉淀资金;另一方面,企业还可与银行加强合作,由银行为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柳州市人社局制订了实施方案、操作流程、办理手续和办理须知,多次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和协调会,并召开了企业代表研讨会,对全市在建项目的276家施工企业逐个进行电话通知,告知其前来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文件和须知。同时,初步核对整理了2004年至今的1400多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台账。
截至目前,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已发出15份缴存通知书、2份转存通知书,签署三方监管协议5份,实行三方监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327万元。
不过,由于宣传力度还不够,少部分企业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内容、形式、操作方法不甚清楚、不够了解。同时,银行和企业对接效率不是很高,企业有观望等待、犹豫不决的现象,积极性不高。
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黄四锋介绍,按照项目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哪个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就可动用哪个项目的保证金,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而实行三方监管模式,更有利于保障资金安全,防止保证金被挪用。
下一步,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加强政策解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好规范提效和监管服务工作,尽快实现“跑一次”就能办理的目标,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市276家施工企业都按要求转存保证金,全面保障农民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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