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柳州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让群众买到、吃到放心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桂食药监〔2018〕10号)的要求,于8月至10月中旬,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从食盐专营要求、食盐质量安全标准、食盐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食盐储存和运输条件等方面加大执法力度,严处违法行为,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确保食盐监管体制改革的平稳过渡和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盐。
为扎实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近日,该局相关负责人率领督查组,对柳州市农贸市场、超市销售食盐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户销售食盐的包装标签标识、进货来源、进货查验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部分食盐经营户食盐专营意识不够强、购货索证索票不够全、储存方式不够规范等问题。
同时,督查组也对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要求,应进一步落实食盐属地监管责任,加强食盐监管体制改革的宣传力度。引导食盐经营者增强专营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盐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落实,确保食盐购进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
(吴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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