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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赖武慧)如今,喜欢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但因养狗引发的纠纷也层出不穷。11月12日,南国早报微信公众号推出《什么情况?广西男子抱着狗在路中间哭,脚上还有血……》一文,报道了柳州一男子的宠物狗被车撞死,其抱着死去的狗狗坐在马路中间哭泣。网友对此事议论纷纷:狗没拴绳子冲马路造成事故,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事件:宠物狗不拴绳发生意外
11月10日下午,柳州市沿江路双渔汇门口的机动车道上,男子小杰(化名)不顾危险坐在马路中间,怀里抱着一只死去的宠物狗不停地哭。在他身后,车辆川流不息。
原来,当天下午他出来遛狗时,小狗自己跑过马路被一辆小车撞上。据监控显示,当时小狗没拴绳,也没人照看。小车当时没有违规违法行为,因事发突然,汽车行驶在路上,视线无法看到这只小狗。
一些养狗人士遛狗时不注意拴绳,总认为“我的狗很乖很听话”。但是事实上,因狗没牵绳子而造成事故的情况并不少见。
例如,10月25日,辽宁沈阳一只金毛狗跑上公路,被一辆路过的货车撞死。经交警认定,由于狗主人没给狗拴绳,所以其应当对狗之死负全责。但狗主人对此接受不了,经协商,肇事货车最后赔偿5000元了事。
不久前,在四川宜宾,一只没有拴绳的狗横穿马路时被车撞死,女主人当街号啕大哭,称狗是她的“妹妹”,她宁愿自己去死也不愿意让“妹妹”去死。经协商,肇事司机赔偿狗主人1000元。
看法:责任在于狗主人
给南国早报微信公众号留言的网友们一致认为,由于狗主人没给狗系上牵引绳,所以狗主人应当对狗之死负全责。
网友“老王”觉得,小杰的行为欠妥,明明是自己遛狗不拴绳造成事故,要学会担责。此外,他不应该赖在马路中间,既影响交通,又危及自身安全。
网友“童话”认为,司机不应该给狗主人赔偿,“狗没牵绳子跑到马路中间造成事故,也给正在行驶的车辆带来安全隐患,狗主人还要给司机赔偿才是”。网友“南湖”也提出,司机不应赔偿,交警已认定狗主人负全责,“不应助长这种歪风”。
网友“怡然恬淡”提醒养狗人士,不要因为爱狗而丧失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
提倡:让文明养狗成为一种素养
网友“心照不宣”表示,遛狗不牵绳,这样的行为实际上是给养宠物的人抹黑。网友“悠哉”认为,爱它,请先规范自己的行为。
网友“港”则建议,要解决因养狗而产生的社会问题,首先应要求养狗人士考取“养狗证”,提高准入门槛;其次,对于狗伤人事件要依法追究狗主人的责任;最后,落实狗主人为宠物行为第一责任人制度,担负起卫生、防疫的责任,对于不能履责的狗主人要有切实的追责手段等。
不少网友提出,养狗是个人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但文明养狗是狗主人应尽的义务。在饲养宠物时,不应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更不能影响公共安全。所以遛狗时一定要拴好牵引绳,让文明养狗成为一种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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