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廖艳明通讯员马玉忠)6月5日晚上11时30分许,在柳州市前锋路一小区,韦先生报警称,他把小车临时停在他人的私家车位里,对方不但把他的车堵住,还非要他交100元“罚款”才放行,他觉得对方这么做太不合理了。
柳北巡警大队胜利警务站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到,韦先生并不是该小区的业主,但有亲戚居住于此。当天,他开车送亲戚回家,晚上没有看清停车位标有“固定车位”的提示,就在车位临时停了车。在亲戚家停留半小时后,他下楼准备开车离开,才发现自己的车子被一辆小车堵住了去路。
韦先生正左右为难时,车位主人刘先生走了过来。刘指责韦没有经过他同意就乱停车占用他的私家车位,并说这个车位是他向小区物业租用的,每月都要交租金。
韦了解情况后,马上赔礼道歉,说自己只是临时停车,上楼办点事就离开。“你方便了,害得我不方便。”这事让刘心情烦躁,他坚持要韦交100元才肯放行。“这收费太高了。”韦认为刘提出的“罚款”数额不符合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拒绝交钱。
两人的争论引来了小区物业公司的保安。保安介绍,这不是外来车辆临时停车位,不能按小区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来衡量。韦先生依旧拒绝交钱,又无法离开,只能报警求助。
民警了解情况后,劝告双方相互理解,各让一步。最后,韦先生交了50元给刘先生,作为此次占用他人停车位的“罚款”。
民警在此提醒市民朋友,若进入其他小区停车,一定要先问清楚停车注意事项,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2
新闻推荐
尊敬的广大客户:经上级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柳州监管分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网点将从2019年6月11日起至2019年9...
柳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柳州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