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扇“自私”的拉闸门,让当事人吃到一张万元罚单,并被法院强制执行。今报通讯员 邓湖广 摄
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通讯员邓湖广)柳州市桂中大道桂景茗苑内,有业主在通往家门口的通道口装了一扇拉闸门,将公共通道占为己有,并一直无视执法人员的整改要求。城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由法院强制执行。这也是城中区城管局首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据了解,此案发生在2017年4月,城中区城管局的执法人员接到柳州市数字城管平台转派的投诉,投诉称桂中大道桂景茗苑小区1栋有居民在通道上安装拉闸门,将公共通道变成了自家的“存鞋柜”。
城管执法人员接报上门调查时,当事居民却避而不见。执法人员通过物业,电话联系上了当事业主。尽管站在拉闸门口就能听到其声间从家中传出,对方却在电话中坚称不在家,拒绝配合调查。
由于该业主安装的拉闸门占用了小区公共通道,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在现场张贴执法文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自行拆除拉闸门。然而,从立案调查开始,到完成整个法律查处程序,当事人一直“隐身”,既不接受调查,也不自行拆除拉闸门。
该业主的行为在小区里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其他居民的纷纷效仿。在调查期间,类似的拉闸门又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多达10余处,执法部门逐步分批进行了立案查处。
在完成法律程序后,城管执法部门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于2017年10月,对这名“领头”的当事业主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处罚决定书张贴在当事人门口显目位置,进行公告送达。
2018年7月,城管执法部门再次下达《强制执行催告书》,但当事人仍一直拒不露面,履行处罚决定。同年10月,城管部门将案件移交城中区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今年7月,城中区人民法院出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收到法院的行政裁定书后,当事人才后悔莫及,赶到城中区城管局接受调查,表示已经自行拆除了拉闸门,希望能免于处罚。然而,此时为时已晚,处罚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11月22日,执法人员回访得知,该业主已经如数缴纳了罚款。此事在小区业主群传开后,在其他有类似情况的居民当中又形成了震慑,大家已经纷纷开始自行整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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