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通讯员覃斯奇)12月27日上午10时许,在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内,两名未成年人被告的监护人将赔偿金交到原告的手中,一场未成年人犯错、监护人赔偿的民事诉讼,在法官、代理律师及公安民警的多方努力下成功调解。据了解,这是柳州市首起“两电”犯罪案件起诉索赔调解成功案例。
10月4日,潘先生将一辆新买才3个月、价值2600元的电动车,停放在柳南区磨滩路某门面门口时被人盗走。10月14日,河西派出所民警将两名盗车嫌疑男子抓获,但电动车已被销赃。潘先生收到破案通知,很是惊喜,但获知暂无法追回车子,又有些沮丧。
民警告知潘先生,抓获的两名男子韦某明、韦某元均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处以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处罚。虽然无法追回被盗车辆,但是他可以依法向柳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两名违法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但潘先生表示自己不懂如何走起诉程序,而且工作忙也抽不出时间跑法院。办案民警想到平时办案提供不少法律援助的律师事务所,便试着跟律师事务所联系。广西国观律师事务所听办案民警讲明案情和想法后,表示非常愿意做一次公益辩护,免费为潘先生做诉讼代理,依法向问题少年的家长提起诉讼,以此呼吁社会和监护人共同承担起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律师事务所随后安排两名律师代理案件。办案法官与律师、民警一起主动联系被告人陈某(韦某远的母亲)、梁某(韦某明的母亲),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让其认识到管教孩子的重要性。最终,两名被告人均表示愿意承担监护人的责任,尽自己的能力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潘先生也被两名家长真诚、负责的态度打动,主动提出降低追偿数额。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以1400元的赔偿数额达成调解。
据柳南警方介绍,在整治“两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民警发现未成年人参与“两电”案件占比增多,且大部分家长存在教育监管义务缺失等问题。为此,柳南警方积极和城区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并取得柳南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追究监护人的民事责任,努力通过从法律层面约束监护人,确保从打击到防范到监管教育等环节不“脱节”,预防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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