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胜利小区一村沈柳珍等14户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
因实施“中房·胜利小区三区(三期)十六号地块”项目建设,需征收柳州市胜利小区一村23栋5-2号(产权人沈柳珍)、23栋7-3号(产权人陈洁兰)、21栋1单元7-2号(原所有权人谭秋英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21栋3单元1-1号(原所有权人张显才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21栋3单元3-2号(原所有权人张永才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21栋3单元6-2号(原所有权人李际春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23栋3-2号(原所有权人吴桂财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23栋4-2号、23栋6-2号(该2套原所有权人曾老五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24栋2-1号(原所有权人杨满妹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24栋3-1号(原所有权人张从有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24栋3-3号(原所有权人罗家荣、罗家华、罗建红、罗家明、罗秀红,其中罗家荣、罗家明等2人均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24栋4-2号(原所有权人张建华、张桂华、黄月芳、张庆华、张玉华,其中张桂华、黄月芳等2人均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23栋1号门面(原所有权人田元已故,现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等房屋。请上述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项目房屋征收现场办公点(柳州市柳北区胜利路9号胜利小区6区1栋1-14号门面,联系电话:18907720302)领取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广西众益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柳州市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请上述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与柳州市柳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协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如未在征收公告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柳北区房屋征收部门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报请柳北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新闻推荐
载歌载舞迎新春 全心全意保健康 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妇儿医院喜迎5周年院庆
医师、护士在表演节目。今报记者颜篁摄1月11日晚,寒风夹着细雨,可柳州市潭中西路柳南文化广场却一片欢腾,过往群众打着雨伞...
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