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清和:
经查明,2019年8月15日,你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柳州市荣军路东三巷109号屏山景园1、2、3栋1-3底层东面区域房屋的柳州市鱼峰区景园诊所为患者罗某某开展内科诊疗活动。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委依法对你予以行政处罚,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柳卫医罚〔2019〕1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可到我委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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