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跃进路86号9栋1单元6-2号被征收房屋产权人:
因公共利益需要,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对“跃进路东侧(金凤小区)土地一级整理”项目(B地块)征收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因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一直未出面协商,补偿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现以公告方式送达。限上述房屋产权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柳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领取《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上述房屋产权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上述房屋产权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视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已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催告义务,届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编号
序号
1
房屋产权人姓名
陈玉琼
柳北征补决字〔2019〕13号
被征收房屋地址
柳州市跃进路86号
9栋1单元6-2号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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