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沙塘镇沙塘村8队〔柳集用(2004)第02021681号〕房屋产权相关权利人:
2019年8月28日,柳州市柳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处理决定》(柳北国资执交字﹝2019﹞001号),责令你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搬出已被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交出房屋及附属设施所占用的土地80.40平方米。该《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处理决定》已于2019年9月4日送达你,但你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搬出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交出房屋及附属设施所占用的土地80.40平方米,严重地影响了该项目用地的工程施工建设。现催告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搬出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交出房屋及附属设施所占用的土地80.40平方米。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柳州市柳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在收到本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你需要进行陈述、申辩的,请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注:相关权利人见报后可以到柳州市柳北区征地拆迁部门现场办公地点:江湾村江湾屯104号旁领取该《履行<限期交地处理决定>催告书》,联系人:沈张俊,联系电话:17307729203)
柳州市柳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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