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朱开健
晚报讯 “禁止非法转运、处置建筑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近日,在柳北区石碑坪镇白竹屯附近,执法人员正在设置警示牌和横幅标语(见右图)。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初步胜利,各个建筑工地逐渐复工,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一些施工单位在处置建筑垃圾时,不是按照规范的程序倾倒在指定地点,而是贪图方便随意抛撒在乡村偏远地点,引起群众强烈反感。
为此,柳北区城管执法局制作了印有警示标语的5条横幅和12块警示牌,设置在容易出现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现象的石碑坪镇白竹屯、石碑坪镇农场一队以及石碑坪镇老枫屯三北高速路出口等处,震慑此类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表示,我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在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违者,执法部门可对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执法部门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市民如发现此类违规现象,请拨打城管服务热线12319举报,执法部门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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