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通讯员朱开健)4月1日上午,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施工车辆出门没有“净身”上路的责任单位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顶格处以1万元罚款。执法人员说,该公司施工车辆因车轮带泥上路,造成上百米长的路面被污染,被市民拨打城管服务热线12319举报。
近日,柳北区城管执法局接到数字城管平台转派的案件称,沙塘至沙埔道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工地门前,有大片路面被污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看到尽管当时已是凌晨1时许,但从该工地门前往双沙路方向,散落的一块块黄泥向前延伸,车轮印迹十分明显。经执法人员用皮尺丈量,受污染的路面长100米、宽5米,面积500平方米。
经执法人员调查,这些散落的泥块的源头在沙塘至沙埔道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工地,是该工地施工车辆未冲洗干净违规驶出导致。由于污染面积较大,执法人员责令工地方派出保洁人员,立即铲除散落的泥块,安排洒水车冲洗被污染的路面,并要求工地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施工车辆车轮带泥污染城市道路的,执法部门可对责任方处以被污染路面每平方米最高40元的处罚。经查实,肇事车辆属于柳州市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4月1日上午,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依据相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对该公司顶格处以1万元罚款。
新闻推荐
近日,部分自媒体和网民在网上传播桂林东巴之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销商经济纠纷,其中部分涉及柳州湘楚东巴象装饰设计有限公...
柳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柳州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