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通讯员廖胤)听说,有人在柳江边洗衣服吃罚单?这……还真的有!4月20日上午,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水上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水上支队”)首次开出两张“洗衣服”罚单,两名在柳江河边水源一级保护区洗衣服的女子,分别被处50元罚款。
“这里不能洗衣服,赶紧收起来吧。”当日上午7时许,水上支队执法队员巡查至文惠桥底时,发现有两名女子在岸边洗衣服。执法队员当即上前制止,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两人表示会立即收拾衣服离开。
不料,过了一会儿,执法人员返回查看时,两名女子还在台阶下搓洗衣服。于是,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两人的衣物和塑料桶,并分别开出50元的罚单。
执法人员介绍说,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如个人有违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文惠桥至文庙水域属于柳江河一级水源保护地,旁边就是柳东水厂,关系到市民的饮用水安全。对于一级饮用水保护地,水上支队每天都要巡查两三次,并在每个一级水域保护地都设有警示牌。可是,仍然有市民未遵守规定,在保护地内游泳、垂钓、洗衣。水上支队在几经劝阻没有达到效果之下,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当晚,两名当事人到执法部门缴纳罚款,并领走了被暂扣的物品。2
新闻推荐
通讯员张宇晚报讯“每天凌晨出来工作,总能扫出一地这类小卡片广告,卡片又薄,有时候都扫不出来!希望有关部门严加管理!”近日,有...
柳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柳州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