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威
晚报讯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柳州市按国家公安部“放管服”的要求,已正式全面启用机动车检验合格电子凭证,车主可以登录相关应用或网站进行申领。民警将不得再对在检验有效期内但未携带纸质标志的车辆进行处罚。
车管所副所长陈君说,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核发,通过统一的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进行验证管理,具备统一性、唯一性、安全性特点的电子凭证。它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该凭证采用专用的加密防伪二维码,保证电子凭证唯一、可靠和安全使用。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民警不会进行处罚。市民驾车遇到民警执法检查时,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即可予以查验;如车主或驾驶人无法出示电子凭证的,民警也可以自行查询机动车状态,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民警不会进行处罚。
目前,申领该电子凭证需要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通过广西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s://gx.122.gov.cn/)或下载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操作。
六年内免检车辆可以直接上网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需上线检测车辆在机动车检测站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
需要注意的是,车辆所属为单位或公司的,具体经办人不能直接在手机端申领电子凭证,经办人需要持车辆相关证明,到车管所服务大厅办理后才可以申领或下载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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