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和工人在修理损坏的地桩
记者 张捷
通讯员 韦德盛
晚报讯 近日,柳南辖区一些路段人行道上的地桩屡屡出现被毁坏现象,造成公共财物被损坏,还导致个别市民因此受到伤害。对此,城管部门将通过视频取证,对恶意损坏地桩等公共设施行为一查到底。
记者采访获悉,柳南区城管执法局近期在城站路、潭中西路、柳邕路等主要路段人行道上安装地桩1200多个,旨在避免车辆在人行道上违停或随意通行。
近日,有市民向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投诉称,柳邕路132号新三仓大门口,人行道上一个地桩的外壳被人损坏,导致其女儿脚被刮伤,希望把地桩包好,否则以后还会出现刮伤人的现象。无独有偶,在文笔路172号门面前人行道上的地桩也有被毁坏现象,虽然没有伤到路人,但也存在安全隐患。
柳南区城管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请来工人进行处理。记者在柳邕路看到,工人先是将被损坏变形的地桩进行“整形”,然后在中间注入水泥,最后用打磨机将外壳打磨,防止锋利的壳伤及路人。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地桩被损坏,主要是有的门面业主为了方便将货物送到离门面更近一些的区域,送货时就把地桩拆除、临时移开,有的甚至直接拆除丢掉。而地桩属公共财物,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占有或损坏。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10多天前,男子蒙某就因在永前路永前市场出入口踢倒两个地桩,涉嫌故意损坏财物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下一步,柳南区城管人员将对毁坏地桩及其他城市设施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市民如发现类似行为,可拨打12319热线投诉,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将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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