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通讯员韦德盛)最近,柳州市柳邕路二巷的华柳佳苑10栋楼内,有施工队在1-2层装修。楼上住户担心会影响到楼房的安全,也质疑施工方是否取得相关许可。连日来,柳南区城管执法局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据居民周女士介绍,这栋楼是高层带电梯的住宅,共有30层,1-2层是商铺,3层以上为住宅。楼下施工时,发出的声音不仅影响到大家休息,自家的楼板还随之震动。她下楼查看发现,工人把楼板都挖开了,其中一根横梁被挖断,还在加建很多设施。她担心这样会加重楼板的承重,影响到整栋楼的安全。而且,不知施工方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
近日,执法人员接到市民投诉后介入调查,发现建设方是在加装电梯和建设菜市场。1楼地板和天面被挖开两个大洞,其中一个长4.9米、宽4.7米,一个长4米、宽3米。据了解,“大洞”将用于建人行电梯,“小洞”建货梯。在1楼和1楼顶被挖开的楼板旁边,一些工人正在修建菜市摊位。
由于当时建设方未能提供建设所需的相关手续,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行为通知书。随后,建设方给城管部门出示了电梯和菜市场的设计方案、施工资质等手续,以及一份文件。
记者看到,这份文件名为《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由自治区住建厅和财政厅于2018年底印发。其中规定,加装电梯投资总额在3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应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据了解,此次安装的电梯投资总额为27万元。
但是,这份《意见》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我区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四层至九层(含九层)的无电梯住宅。而此次加装电梯的位置并非住宅,而是商铺。因此,看起来并不适用这份《意见》,但最终还需要规划部门来认定。
该《意见》还规定,符合加装电梯的小区,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申请并通过后,需在小区内进行批前公示。但周女士等住户表示,并未看到小区内有相关公示。
执法人员表示,截至11月11日,建设方还未向城管部门出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目前,城管部门已立案调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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