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年过半百的无业人员林淑兰谎称兰化大乙烯厂招工,她认识该厂领导,能搞到招工指标,短短一年时间内从70人处诈骗156万元。11月1日,城关区法院以林淑兰涉嫌诈骗罪开庭审理了此案,未当庭宣判。
现年58岁的林淑兰是甘肃省陇南市人,居住在西固区。2005年林淑兰结识了张某后,编造了“兰化大乙烯厂招工”的事情。张某将1万元交给林淑兰,让她为自己亲戚找工作,并称其中的1000元是对林淑兰的感谢费。为了能够让张某相信,林淑兰带着张某来到西固区天鹅湖大乙烯厂领导所在的家属院,林淑兰称她们要找的领导王某就住在楼上,让张某在楼下等她。不久,从楼上下来的林淑兰手中拿着几份“招工表格”,让张某带回去填好后交给她。实际林淑兰手中的“招工表格”是她事先伪造好的。
看到“招工表格”后,张某已经对林淑兰深信不疑,深陷圈套。2005年5月至2006年6月,林淑兰以办理招工指标需要活动经费为由,先后收取张某、翟某、李某等共计70人的156万元人民币。但由于工作始终没有落实,最终露出马脚。林淑兰选择了长达两年之久的逃亡生涯。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淑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当天庭审中,被告人林淑兰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承认,但是却对指控的数额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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