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通报了四川省各市州出台有关政策抑制物价上涨的相关措施。发布会上,省发改委对兰州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良好的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进行了重点通报。
据介绍, 11月23日,兰州市政府在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和省政府稳定物价会议精神后,专门召集物价、财政、农委、商务、交通、工商、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召开贯彻落实稳定物价的专题会议。同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前往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副食品超市调研、督查商品供应和价格情况,并依据当前市场情况制定了保证物价平稳供应的相关措施。
首先,兰州市政府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大力发展蔬菜生产,稳定和提高全市蔬菜全年自给能力,并拿出10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补贴,启动500亩闲置日光温室生产蔬菜。今年冬季通过安排生产1至2茬绿叶菜,预计新增蔬菜3万吨左右。同时,按照“一特五化”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稳步提高全市蔬菜周年自给能力,力争到“十二五”末,建成百万亩国家级兰州高原夏菜西菜东调、北菜南运基地,产量达到250万吨,在保证本市供应的基础上,向周边及东南沿海城市供应150万吨。
其次,市财政拿出100万元资金补贴运输费用,并积极组织货源,建立外地蔬菜冬季调运机制,与冬季蔬菜生产量较大的绵阳、成都、汉中、陇南等地建立冬季蔬菜长期供应合作机制。预计在蔬菜供应紧缺的情况下,每天可调入126吨蔬菜,基本满足消费需求。
市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对160种重要商品和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进行监测,实行了日报、周报、旬报和月报工作制度,建立了地域性商品价格监测报告和价格预警制度。同时,强化了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农产品市场监管和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等行为,合理引导市场粮价,防止生猪价格大起大落,维护了正常市场秩序。
此外,兰州市政府通过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畅通“绿色通道”;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使其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严格控制政府提价项目出台;严把价格源头关口;严格把握审批幅度界限和时间界限“两个界限”等一系列相关措施,确保了兰州市物价基本稳定。
据了解,目前,兰州市场肉蛋菜货源充足,供应正常。猪肉日消费量约10万公斤,日投放量稳定在11万公斤左右;羊肉日消费量约4.8万公斤,日投放量5.1万公斤左右;牛肉日消费量约4.3万公斤,日投放量4.5万公斤;日消费鸡蛋约7.5万公斤,日投放量在9万公斤左右;日消费蔬菜约110万公斤,日投放量在150万公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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