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宋丽娥 记者李升) 六旬男子以外出游玩、给零花钱为诱饵,多次强奸小学生小红(化名)。近日,陇南市武都区检察院以强奸罪将杨某依法批捕。
66岁的武都杨姓男子,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出狱后,无固定职业,以摆地摊为生。
2014年9月的一天,杨某在武都区体育场闲逛,发现小红和同学正在玩耍,杨某便主动上前搭讪,了解到小红是一名小学生,并发觉小红脑筋不太好使,便心生歹意。随后几天,杨某多次故意找理由接近小红,以带小红外出游玩,给零花钱等好处为诱饵,将小红多次骗到家中实施强奸。
今年3月10日,受害人家人向警方报案,当天杨某被抓获,随后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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